为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等有关规定,规范节能审查验收程序和标准,强化节能审查闭环管理,推动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广东省能源局研究起草了《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信函请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16(节能处),邮编:510031。电子邮件请发至:nyjjn@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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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